看过我写的那些年 那些人 那些事之初恋这篇文章的兄弟应该有印象,我曾在那里面提过在大学里和一个女孩子的暧昧关系,那个女孩就是乐乐,今天来把我们的故事分享给各位兄弟。
02年去南京读大学,当时我们宿舍四个人,一个来自新疆库尔勒,两个来自江苏盐城,我来自江南城市苏州。
那位新疆哥们是我这辈子见过最骚的男人(我想不出其他可以形容他的词),爲什幺这幺说呢,因爲这厮一进大学好像一条脱缰的发情野狗,不知道他是不是那时特火的电视剧《流星花园》看多了,他每次一见到长的过得去的女孩,就会立刻自动进入情圣模式,学着电视里的F4那套路数,不知羞耻爲何物,凑上去跟人女孩搭讪,不分场合、不分时间。说上就上,绝不犹豫! 但是可能由于他的长相稍欠火候;或者那种过于热情的方式让女孩们有点害怕反感;再或者每次搭讪的时候总会肆无忌惮的在人女孩身上瞄来瞄去,总之在我有限的记忆中,他的搭讪一次也没成功过,而我认识乐乐,说起来也要感谢我这位新疆的哥们。
没记错的话,那是在新生刚入学的军训期间,一天中午训练结束后,我和几个舍友一起在食堂吃饭,那小子一边吃眼睛一边在食堂里到处乱瞟,突然他直起了身子,我知道他又发现了猎物,一把抓住我的手,边摇边激动的说:
“唉唉唉,看那个!看那个!”
我顺着她指的方向看去,什幺玩意,食堂里到处都是穿着迷彩服的人,都分不清谁是谁了,谁知道他在说什幺。
“什幺?”
“那个啊!”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“站在回收桶边上的那个!”
那时候我们大学有段时间提倡文明用餐,如果在食堂吃饭,吃完以后要把自己使用过的餐具放到指定的塑料筐里,而且塑料筐边上一般都会有一个戴着红臂章的高年级的学长监督。
我再次顺着‘野狗’指的方向看去,发现那是一个女孩子,戴着红臂章,长得很瘦,身高看上去也不高,上身穿着一件印着我们学校名字的T恤(这一点印象特别深刻),露在袖子外面的肤色有点黑。由于距离较远,我并没有看清楚她的长相。
“干嘛,你认识?”我好奇的问野狗。
“不认识啊”野狗摇摇头“但是很快就可以认识了”
看着他一脸贱样直勾勾的盯着那女的,我擦,我真服了他了。真TM博爱,什幺类型的都喜欢,说实话,我对皮肤黑的女孩没什幺兴趣。
野狗随便扒了几口饭,就端着不锈钢餐盘向那边走过去,只见他先傻乎乎把餐盘递给那女孩(个傻B,有这幺泡妞的吗,丫把人家当服务员了),那女孩一脸惊讶的看着野狗,指指边上的塑料筐,示意餐具应该放那里。就当我以爲狗哥又要吃闭门羹的时候,令我很意外的是,他们俩居然在那聊了起来,令我意外的是,那个女孩并没有像其他女孩一样,被野狗搭讪后会转头不予理睬,而是在这整个过程中始终礼貌的微笑回应。通过这件事她给我的第一印象:她很有礼貌或者很会隐忍!不管怎幺说,能这样对狗哥的女孩应该不是坏人(对不起狗哥)。
随后的几天,每次在食堂吃完饭,狗哥都会带我们一起去那女孩的边上扔餐盘,仿佛在向我们炫耀他的战绩,而我也借机会看清了那女孩的长相,长得很瘦,160左右的身高,皮肤偏黑,虽然长得很清秀,两颗小虎牙,每此她和狗哥打招呼的时候总会漏出来,很可爱,眼睛大大的,特别有神。总之长得不错,但不是我喜欢的类型。她就是乐乐。在十多年后的今天,当乐乐的形象在我脑海中渐渐模糊的时候,她那双散发出神采奕奕的大眼睛却始终在我心里挥散不去。
没过几天,狗哥莫名其妙的又换了新的目标,去食堂吃完饭再也没放过餐盘,每次都是吃完就拍拍屁股走人了,而我就得连带着处理他的餐盘,或许应爲狗哥不在边上骚扰,我可以很自然和乐乐有意无意的聊上几句(那是真没其他心思)。
通过慢慢的接触,我得知她那时候读大三,比我大2岁,老家在江苏南通,和我的家乡隔江而望,我们说着相似的方言,也算半个老乡,她有一个从高中就开始相恋的男友,那男的当时在安徽的一座军校读书。后来我偶然通过其他途径,得知她家里的经济条件不太好,每天待在食堂当值日生,只是爲了每月得到学校区区200块钱的勤工补助。之后的一些细节我记得不太清楚了,我们交换了联系方式,后来时不时的发发短信,吹吹牛,聊些无关痛痒的话题。随着相互越发的熟悉,在短信中,我有时管他叫老姐,每次这幺称呼她的时候,她都会回我一句:“孺子可教”。而随着不断的接触,我慢慢发现和她柔弱的外表不相称的是她平时显得大大咧咧的举止,以及一个无比坚强的内心。不管她做什幺,说一不二,但凡她认定了一件事,就从不会轻易改变。她应该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“霸气”的,没有之一。
乐乐姐(二)
记得那是第一学期快期中考试的前几天,有一次一个人去食堂吃晚饭,无意间远远的看见了乐乐姐一个人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,背对着我吃饭,我偷偷的走了过去,准备走到她背后的时候来个恶作剧,吓一吓她。
我蹑手蹑脚的站在她背后,准备给她个惊喜。可是当我看见放在她面前的饭菜时候,我伸出的手怔怔地停留在半空中。猜猜我看见了什幺。只有一份酸辣白菜,一小份白米饭,一碗食堂免费提供的清澈见底的汤,仅此而已,再无其他。我之前在和乐乐聊天的过程中,听她提到过她母亲身体不是很好,无法工作,常年在家休养她爸爸好像爲了补贴家用,独自去了浙江金华打工。当时一带而过,我并未放在心上,之后也早把这件事忘了一干二净。虽然我知道乐乐姐家里经济条件一般,可是在那时的我的单纯概念里,她的这个‘一般’应该和我家条件一般的这个‘一般’应该是画等号的,我父母那时做一点小生意,好歹每个月我还会有每个月1200的生活费(现在想想,2000年初的时候,每个月一千多的生活费其实不算少了),虽然月底的时候总会用的精光,但是我平时绝对不会亏待我的胃。
其实说实话,那时候学校的菜价其实并不贵,在我的记忆中,那一小份酸辣白菜的价格绝对不会超过1块钱,甚至更低。所以在我看见乐乐眼前的孤零零的白菜时,我当时心里觉得竟有一丝心痛闪过,虽然一瞬即逝,却又无比清晰。我和她只是一对普通的朋友,但是在那一刻,我却有种把她拥入怀里照顾她的冲动。我无法确定乐乐是因爲胃口不好才吃这个,还是因爲每月生活费的有限而选择这种辛酸。
就当我在发呆的时候,乐乐转过头发现了站在背后的我,而当她发现我的视线正停留在她眼前晚餐上的时候,我注意她脸上浮现出一丝尴尬,还有一丝委屈,虽然只是一闪而过,但是她的变化并没有逃过我的眼睛。
“白痴,鬼啊你,走路不出声的”乐乐一边拍胸脯,一边气鼓鼓地对我说:“吓死我了你!”
“呵呵,你减肥啊?吃这个,这幺瘦了还减……”我赶紧转移话题壶不开提哪壶,我本想打个哈哈转移话题,却又直接把话题引回了这个可能会使她感觉难堪的事上,话刚一出口,改口已经晚了。就当气氛越发尴尬的时候,乐乐无奈的一笑:
“什幺减肥啊,没钱了,我前几天报了CET-6(英语六级),买了些辅导书和习题,生活费花完了,快穷死了!”
我正在在爲我的口无遮拦而懊恼,乐乐的这个回答,瞬间把我的尴尬化爲无形。